經濟日報-「有天我走了,錢都要用在孩子身上」遺囑信託完成40歲單親媽媽的心願
原文網址: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12040/6362971?from=edn_subcatelist_cate
人算不如天算,
我們都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個先到,
在想做的時候去做,
將自己的每分每秒都當成人生的最後一天,
在財產的規劃上,
今天的這篇文章讓小編更加認識了遺囑信託,
一個小編在大學時有聽過,
但沒有了解如此深入的一門學問。
遺屬信託的特點在於:
遺產交付信託之後才生效,立遺囑人在生前仍保留對於財產的所有權及處分權。
且
遺囑不可違反民法之特留份規定;遺囑信託管理費於遺囑生效後才開始計算,成立遺囑信託的當下只需交付信託簽約金。
另遺囑信託可幫助立遺囑人將可撥款時積及條件敘明,
達到真正照顧到想照顧的人的功能。
以上特點小編覺得真的很人性化,
很適合讓單親媽媽、或任何想要好好管理自己的資產給親人的人。
以下小編綜合整理來的資訊向大家做個流程說明圖:
名詞解釋:
受託人:可由親屬或是委託由銀行擔任,依遺囑內容執行給付信託利益。
親屬 | 銀行 | |
費用 | 可協調管理費用金額 |
簽約時:簽約手續費(通常為數千元) 進入信託管理時(成為遺產時): 1.管理費(按信託財產淨值之年率0.2-0.5%) 2.規劃費(規劃客製化條款,有些會收有些部會收) |
存續性 | 有生老病死 | 無死亡問題 |
信託監察人:可由親屬或是信任的律師擔任,主要為監察受託人是否有按照條款內容管理資產。
遺囑執行人:可由信任親友、律師或是會計師擔任,未來將協助申報及繳納遺產稅。
※預留稅源:建議安排一筆繳納遺產稅的錢給遺囑執行人,例如規劃一筆保險,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指定為遺囑執行人,未來這筆保險給付可不計入遺產稅,可直接用以繳納遺產稅款。另可用「保險金信託」方式規劃,由銀行擔任這筆保險金的受託人,保險金給付會直接進入銀行信託帳戶內,待遺囑執行人申報遺產稅拿到稅單後,提供稅單予受託銀行;而遺囑執行人會是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,故可以避免遺囑執行人不繳稅的問題。
以上為本日的內容~
小編自己覺得信託也算是人類史上的偉大發明之一,
運用的好可以幫助到真正需要幫助的人,
希望我們都可以不斷充實自己的知識,
在必要的時候就有更多選擇~
我們下次見
參考資料:
1.永豐銀行
https://bank.sinopac.com/sinopacBT/personal/property/personal-trust/securities-gift.html
2.第一銀行
https://www.firstbank.com.tw/sites/fcb/touch/1565693520601
3.經濟日報-小叮嚀 成立信託遺囑 須慎選執行人
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12040/5754857?from=edn_referralnews_story_ch120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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