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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日報-積欠卡債,沒繼承老爸遺產,銀行就不會找上門?律師:沒做這事恐「白忙一場」
原文網址: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12040/6447684?from=edn_subcatelist_cate
本部落格的第100篇文章~
小編一直想要來點特別的,或是上次答應大家要分享的讀書心得,
但是因為小編還沒看完,所以~來點其他乾貨
今天要分享的文章也是小編比較少接觸的領域,
關於債務人對於親人遺留下來的家產,
走「遺產分割協議書」的過程。
在現在這個處處充滿消費誘惑的世界中,
大家很容易掉進商人們所佈下的美麗陷阱,
在大家各個光鮮亮麗的外表之下,
其實有多少人是背負著極大的債務。
本篇文章以卡債為主軸,
道出債務人想以遺產分割協議一事,
來逃脫強制執行的支付命令。
透過文中的兩個故事,
小編想到,
大學時期曾經上過關於民法的通識課,
通識課的老師是白天有在接案的在職律師,
他很強調的一點是:法律是保護弱勢的一方。
在這裡大家可能會覺得,
銀行可以行使債權人撤銷權,
哪來的是弱勢的一方?
但大家有沒有想過,
銀行扮演著資金流動的重要角色,
借錢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,
今天他的債務人不但不準時還錢,
明明有錢還透過各式辦法脫產,
想讓銀行無法執行強制執行,
在這種狀態下,
銀行,是不是就成為了弱勢的一方了呢?
當然,
若以第二則故事來說,
以債務人家庭的實際狀況,
以及往生者的遺囑,
可以發現事情並非是債務人蓄意脫產,
只能說,
那份遺產從頭到尾都不是他應該得到的,
在這種情況下,
即不是用我們放面所討論到的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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