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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經濟日報-積欠卡債,沒繼承老爸遺產,銀行就不會找上門?律師:沒做這事恐「白忙一場」

 

原文網址: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12040/6447684?from=edn_subcatelist_cate

 

本部落格的第100篇文章~

小編一直想要來點特別的,或是上次答應大家要分享的讀書心得,

但是因為小編還沒看完,所以~來點其他乾貨

 

今天要分享的文章也是小編比較少接觸的領域,

關於債務人對於親人遺留下來的家產,

「遺產分割協議書」的過程。

 

在現在這個處處充滿消費誘惑的世界中,

大家很容易掉進商人們所佈下的美麗陷阱,

在大家各個光鮮亮麗的外表之下,

其實有多少人是背負著極大的債務。

 

本篇文章以卡債為主軸,

道出債務人想以遺產分割協議一事,

來逃脫強制執行的支付命令。

 

透過文中的兩個故事,

小編想到,

大學時期曾經上過關於民法的通識課,

通識課的老師是白天有在接案的在職律師,

他很強調的一點是:法律是保護弱勢的一方

 

在這裡大家可能會覺得,

銀行可以行使債權人撤銷權

哪來的是弱勢的一方?

但大家有沒有想過,

銀行扮演著資金流動的重要角色,

借錢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,

今天他的債務人不但不準時還錢,

明明有錢還透過各式辦法脫產,

想讓銀行無法執行強制執行,

在這種狀態下,

銀行,是不是就成為了弱勢的一方了呢?

 

當然,

若以第二則故事來說,

以債務人家庭的實際狀況,

以及往生者的遺囑,

可以發現事情並非是債務人蓄意脫產,

只能說,

那份遺產從頭到尾都不是他應該得到的,

在這種情況下,

即不是用我們放面所討論到的內容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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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isekiの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